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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职责

人事处工作职责及岗位设置

        一、人事处主要职责

    人事处是学院行政主管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院行政编制管理,审核并提出用人计划;负责承办全院教师和处级干部以下行政人员的考核、聘任、调配、辞职、奖惩等事宜;协助学院党委组织部办理行政处级干部的任免手续;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负责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

    (二)负责教职工工资的审核、报批;负责劳动用工的审核及合同的鉴证;负责职工困难补助、死亡抚恤金发放的管理和审定等事宜。

    (三)负责提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安排享受特殊津贴、政府突出贡献专家、321人才等的推荐和选拔工作;组织落实教师的资格认定、培养、培训、外聘和管理等工作;承办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的具体事宜;负责教师业务档案和数据库的建设管理。  

  (四)负责全院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的职责

    (一)人事劳资科

    负责学校行政编制管理,审核岗位设定,提出用人计划;承办全校教师和处级干部以下行政人员的考核、聘任、调配、辞职、奖励等事宜;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人事档案的管理使用。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的审核、报批;负责劳动用工的审核及合同的鉴证;负责职工困难补助、死亡抚恤金发放的管理和审定事宜。

    (二)师资科

    负责提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组织落实教师的资格认定、培养、培训、外聘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教师业务档案及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承办全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具体事宜;组织安排特贴、政府突贡、321人才等的推荐和选拔工作。

    (三)老干部科

    负责全院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岗位设置和领导职数

    学院人事处岗位数为6个,其中: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主任科员1名,科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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