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7个教师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1]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2021年教师节庆祝活动做如下安排:
一、强化学习引领,树立良好师德师风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各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建党初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要将教师节庆祝活动与教师“四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深入学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教师坚定初心使命,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将教师节庆祝活动与师德专题教育有机结合,各单位在秋季开学第一周由主要负责同志领学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文件精神(见附件),教育广大教师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实施教师宣誓活动,引导教师自觉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守教师职业道德底线,切实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做好宣传表彰,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我校将今年9月定为我校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月。各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三微一端”等各类媒体宣传平台,组织教师学习观看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讲活动、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寻找最美教师大型公益活动(教师节当晚播出)等,广泛宣传和全面展现广大教师良好形象。
我校继续发起“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教师节当天20:00-21:00,利用我校LED屏幕为教师“亮灯”,滚动播放“老师,您好!”、“教师节快乐!”、“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等字样,倡导全社会合力为教师节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亮出尊师重教新风尚。
我校在教师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教师活动,特别是关心老教师、老专家和家庭困难教师,与一线教师座谈,倾听意见建议,积极解决教师“急难愁盼”问题,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增强广大教师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加强组织保障,落实强师惠师举措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师资保障,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确保“十四五”教师队伍建设的良好开端。
各单位要求真务实、勤俭节约,隆重、简朴开展师生参与性强、赢得群众关注支持的活动,要结合疫情防控主动向学校汇报教师节的重大活动安排,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各单位教师节庆祝活动组织实施情况请于9月12日下班前将签字盖章的书面报告扫描件报送至787351898@qq.com。
联系人及电话:申荣嘉 0471-4973178
特此通知
附件:师德警示教育——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pdf
人事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