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取得学历学位信息备案流程
发布时间:2025-05-22 09:47:3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新取得学历学位的教职工,需要在人事处进行信息备案,不备案的不予认可。备案流程如下:
1.携带新取得的学历和学位原件到人事处,工作人员现场审验后归还。
2.准备学历和学位的复印件各1份。
3.准备学历和学位的电子版扫描件。
4.境内毕业的:将学校的学习档案邮寄到我校,确保档案密封完好、无损。
5.境外毕业的:
①请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校的成绩单、课程表等学习材料原件到人事处,工作人员现场审验后归还;
②准备《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课程表的复印件各1份(成绩单和课程表在一份材料上的,提供一份即可);
③准备《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④请在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绩单、课程表,提交翻译件原件1份。
注:翻译后的材料,需体现出“入学时间:某年某月某日”“学制:几年”。
6.复印件要求:复印件存入个人档案。请用A4纸复印,复印清晰、完整,要求是黑白色,不能是彩色,不能是照片打印的。
7.材料齐全后,经审核无误,认定新的学历和学位,并在人事有关信息系统中更新信息。
联系方式:人事科 吴老师 0471-3679877
办公地点:学校云谷校区行政楼323办公室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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