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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职称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7 10:25:5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

职称评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38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职称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我校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的,从事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职在编以及合同制人员。

二、评审条件

根据《内蒙古艺术学院职称评审办法》执行。

三、评审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申报2025年职称截止日期为6月25日,申报人需于该日期前完成线上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入口栏目中,选择“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中级、初级职称申报计划”或“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申报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的,需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评审工作布置

2025年6月6日-6月16日,我校布置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评审通知以职称评审相关材料和文件。

(三)评审推荐小组推荐

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0日,各单位成立评审推荐小组,各小组根据我校通知及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部署,通知申报人准备相关材料并将评审推荐小组名单报送至人事处。

申报人提交材料至各单位评审推荐小组单位评审推荐小组按照职称评审条件审核材料,上预申报人员花名册(含初中高级)

(四)学科评议

2025年6月20日--6月25日,评审推荐小组牵头成立学科评议组,于说课前5天上报本单位学科评议组名单并组织说课评价,综合评议后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含初、中、高级),统一报送至人事处

(五)量化赋分

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5日,各评审推荐小组开展教学工作量化赋分工作,并收取各小组申报职称人员专业成果赋分表,报送至人事处,逾期不接收。专业成果赋分表每位申报人限填写6项成果,不得多填。

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5日,教务处科研处对专业成果集中进行量化赋分

2025年7月5日--2025年7月11日,各单位公示申报人送审表、量化赋分表及赋分排序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材料,排序名单报送至人事处。

(六)确定评审会推荐人选

2025年9月1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赋分结果确定各单位推荐人选名单

2025年9月8日,各评审推荐小组按照推荐人选名单将申报人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事处进行复审。

(七)评审会及公示

2025年9月底,学校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公示。

四、申报材料清单(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2《一次性告知书》)

以下材料均需准备纸质版,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7月15日。

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须在完成系统内填报后打印,使用A4纸,一式2份);

3.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须在完成系统内填报后打印,使用A3纸正反面打印,具体份数等待后续通知);

4.继续教育审验卡;

5.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

7.公示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8.佐证材料:(1)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学科)论文、论著、译著、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2)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10.有关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

11.其他有关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破格申报条件、绿色通道申报条件、转系列评审、考核认定、继续教育要求等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16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

(三)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同等问题,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附件:1.内蒙古艺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一次性告知书

3.申报人用表

4.量化赋分表

5.各单位评审推小组用表

6.花名册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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